诚信张家产:关于疫情期间专项信用奖惩措施的补充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8-30


 

各村、各单位:

充分发挥和运用信用正向激励、联合惩戒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为我镇打赢疫情阻击战提供强有力支持,现依据《关于对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中实行信用正向激励和负面惩戒措施的意见》最新要求,对前期《关于疫情期间专项信用奖惩措施的通知》进一步细化补充。现通知如下:

一、适用时间

本通知适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即腊月二十八日至疫情结束,结束时间由镇统一确定。

二、适用范围

    确定纳入本村诚信体系中的所有人员,可以包括户口在村村民、户口不在村的常驻人员、经常积极参与村内事务人员,纳入该人员后将参加本村的诚信考核、奖惩,此范围由各村自己定。

诚信加分

(一)成立志愿服务队,包括卡点站岗人员、喷洒消毒人员、巡逻人员等。疫情期间双倍计算服务时长,每2小时加村级诚信分1分。

其中,村干部可以加入志愿服务队,但是在计时前,需扣除10小时。

(二)举报、制止聚众打麻将扑克、闲聊、串门的,举报外来人员私自返乡且未在镇村登记的,举报自我隔离人员出门的,每举报、制止一例加区村级诚信分5分。

(三)义务提供车辆、板房等大型设备堵路的,每一大型设备,每义务提供四天,加村级诚信分1分。

举例:王某义务提供1车和1板房,目前已使用8天,王某可得分4分(车2分,板房2分)

(四)助人为乐,好人好事的,视情况加1-5分。

志愿帮助没有亲属关系的弱势群体、邻里、集体相关生产生活等日常事务的,每发生一次加村级诚信分1分(每月最多加2分)。

使用机械、车辆的,志愿帮助没有亲属关系的邻里相关生产生活等日常事务的每发生一次加村级诚信分1分(每月最多加2分)。

使用机械、车辆的,志愿帮助没有亲属关系的弱势群体、集体相关生产生活等日常事务的每发生一次加村级诚信分2分(每次)。

好人好事、救死扶伤、助人为乐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加区村级诚信分5分。

(五)捐赠行为。对于疫情期间捐款捐物纳入年终得分计算,捐赠全年累计得分不超过40分。

个人捐款

捐款额1-99元的,按所捐款数*0.02计算,即为最终得村级分(注意低于100元的不纳入区级得分,只纳入村级分

捐款额100(含)—500的,每100元加区村级2分。如一村居捐款399元,应予以加6分,401元的加8分。

捐款额500-1000元的,应在加10分的基础上,超出500元部分按每100元加区村级1分的原则计算。如村民捐款700元,应在加10分的基础上,再加2分,合计12分。

捐款额1000-3000元的,应在加15分的基础上,超出1000元的部分按每400元加区村级1分的原则计算。如村民捐款2000元,应在加15分的基础上,再加2分,合计17分。

捐款额3000-1万元的,应在加20分的基础上,超出3000元的部分按每1400元加区村级1分的原则计算。如村民捐款5000元,应在加20分的基础上,再加1分,合计21分。

捐款额1-10万元的,应在加25分的基础上,超出1万元的部分按每2.25万元加区村级1分的原则计算。如村民捐款6万元,应在加25分的基础上,再加2分,合计27分。

捐款额超过10万元的,均予以加区村级40分。

企业捐款

按照《威海市文登区社会成员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标准赋分,见下表。

慈善捐助

捐款1000—10000元的,每1000元加1

捐款10001—50000元的,在加10分基础上,对于超出10000部分,4000元加1

捐款50001—100000元的,在加20分基础上,对于超出50000部分,5000元加1

捐款10万元以上的,在加30分基础上,对于超出100000部分,1万元加1

捐物折价

对于捐赠物资的个人或企业,参照区慈善总会要求,具体折价应按照投赠人提供的物资发票或企业出库价计算。

四、诚信减分

(一)扰乱卡点秩序、寻衅滋事的,扣区村级诚信分20分;殴打、谩骂防控工作人员,公安机关采取行政拘留措施的,信用等级直接降为C级。

(二)对聚会、串门、扎堆行为,每人扣区村级诚信分30分。

(三)外地回文人员不按要求居家隔离,强行出门的,扣区村级诚信分20分;对出现发热症状不服从安排,不主动隔离的;与湖北疫情重点区域来文人员密切接触未主动上报,不主动隔离的,信用等级直接降为B

(四)村干部工作不力、排查不细、防控措施不落实、迟报瞒报等行为,扣个人区村级信用分10分;不向镇汇报擅自为外地人员放行,村主要负责人、在场值班干部分别扣个人区村级信用分10分;对不服从安排、脱岗离岗、临阵脱逃,扣区村级信用分20

(五)对非法从事野生动物交易、活禽宰杀、病死动物处置的个人或法人,信用等级直接降为B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市场秩序的,信用等级直接降为B级。

(七)企业法人或商户对防控工作不重视,不能提供进销台账、相关证票的,扣区村级信用分10分;未履行消毒杀菌、人员排查等职责的,扣区村级信用分20分;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私自复工,信用等级直接降为B级。

 

张家产镇信用管理办公室

(张家产镇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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