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2021年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威文信用办〔2021〕1号),推动和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以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公开、利用为主线,以建设和完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为基础工程,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社会信用机制为核心内容,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形成符合我院实际的良好信用环境,进一步激发我院发展活力和优势,助推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检察机关推动,社会共同建设。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快捕快诉惩罚犯罪,加强民行检察监督,持续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政策和制度体系,着力信用信息管理、信用服务体系发展、信用信息安全和主体权益维护,促进信用体系建设健康有序发展;鼓励调动社会力量,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培育信用市场,完善信用服务,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期性、系统性、复杂性,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结合我院实际,着眼全局,统筹部署,分阶段稳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重点突破,强化应用。
围绕社会发展的需求,抓关键环节、关键领域,重点突破。积极推广信用的社会化应用,促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健全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联合征信网络和监管体系。加大联合惩戒或执行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署。
三、工作目标
基本建成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联合征信系统,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全面发挥作用。确保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全院干警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
四、主要任务和办法
(一)加强检察机关的信用建设。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坚决打击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构成犯罪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办理批准逮捕和出庭公诉业务,加大对失信犯罪案件惩罚力度,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形成对失信者的联防制约和惩戒机制合力。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司法公开,提高政务公开和司法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公正公信。
(二)切实加强诚信宣传教育。以开展“诚信做人、诚信做事”等活动为主要载体,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诚信主题活动,普及信用文化和知识,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大力培养社会诚信意识,不断提高全院干警诚信道德素质。
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决策和总体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部,负责信用体系建设日常工作。
(二)深入广泛宣传。不断加大诚实守信的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和诚信创建活动,积极推进信用文化建设,培育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信用环境,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检察工作协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