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全区农业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根据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威文信用办〔2021〕1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基础工作
(一)用好信用管理平台。加强公共信用平台的管理,及时了解平台新功能,及时更新数据。按照区信用积分评价办法,做好信用管理工作。(牵头单位:政工科,责任单位:局属各部门)
(二)规范信用工作清单制度。落实工作清单制,推动信用工作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按照文登区信用中心要求制定配套信用清单,促进信用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牵头单位:法规与科技教育科,责任单位:局属各部门)
(三)拓展信用信息征集范围。在公示行政许可信息的基础上,将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行为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征集范围,做到“应征集、尽征集”、“应公开、尽公开”。(牵头单位:法规与科技教育科,责任单位:局属各部门)
二、全面落实信用承诺制度
一是全面落实信用承诺制度,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二是部门单位全落实,全局所有部门单位要在行政许可、政策扶持等领域和环节实施信用承诺制度。(牵头单位:法规与科技教育科,责任单位:局属各部门)
三、加快推进信用进农村建设
(一)健全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参考高村镇“信用体系标准化”项目建设成果,指导涉农镇村规范并简化信用工作的采集、上报、审核等流程,开展“信用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年内实现我区所有村庄信用体系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二)建立完善农村信用监管平台系统。年内全面实现农村信用数据采集、管理信息化办公,对乡镇反映的平台无法批量导出信息等问题积极改进。同步开发农村信用APP。
(三)多措并举,做好信用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巩固完善“信用+”治理新模式,确保“信用+”模式高水平运转,将农村信用管理转化成乡村振兴工作的有力抓手。抓典型,加强信用惩戒力度,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及失信行为的曝光和惩戒力度,充分发挥德治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教化作用,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激发基层自治活力。
(四)强化督导考核,推动信用建设工作落实落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镇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公开,营造赶学比超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社会事业科,责任单位:各镇街)
四、积极推进信用进机关建设
(一)进一步深入推进信用“进机关”建设。根据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印发的《威海市文登区“海贝分—机关信用分”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制定农业农村局管理办法,加强对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信用管理,建立完善信用档案、定期报送信用积分情况,并运用“机关信用积分”对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激励或惩戒,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健全信用评价标准。明确奖扣分项,将评价结果与干部提拔、发展党员、评先选优等挂钩,确保真用、管用、实用,提升机关信用管理水平。对于公职人员的信用积分采取个人汇报,各科室、站校核实,局里汇总的方式,各科室、站校要对部门职工负起责任,对违反积分规定的行为不隐瞒、对干部的正能量要及时了解并向上级汇报反映,确保机关信用积分公平公正,切实起到督促、鼓舞干部努力学习,积极工作、争先创优的作用。(牵头单位:政工科,责任单位:局属各部门)
五、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各部门、各镇街宣传作用,依托门户网站、微信、新闻媒体等宣传主阵地,构建全方位、多角度、多渠道的宣传网络,深入宣传阐释“诚信”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跟踪报道本单位信用宣传工作。将信用宣传深入到工作的每个环节,向涉农企业、农资经营者、农民等倡导诚信自律,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法规与科技教育科、政工科、社会事业科,责任单位:局属各部门)
威海市文登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