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复提醒 威海市市场主体请关注、收藏!

来源 :威海市社会信用中心 发布时间:2024-05-15

为优化营商环境,方便我市市场主体及时掌握信用修复调整情况,市发改委精心整理了信用修复政策及功能的主要变动情况,供全市市场主体参考。

一、政策及功能调整背景

为适应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国家自4月26日对信用修复部分领域政策及功能进行调整。

二、主要政策变动

1.消防领域信用修复变动

优化消防领域行政处罚信息修复标准。设置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的最短公示期为一年;其他消防领域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调整为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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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信用中国修复指南第十二条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yxf/xfzn/)

2.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修复变动

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最短公示期一年以上的认定标准,由之前的“罚款金额10万元及以上”调整为“单项违法行为罚款为10万元(含)以上”。

3.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修复变动

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失信主体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信用中国”网站自收到各省级共享的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结果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同步修复。

三、申报功能调整

上线信用修复材料预填功能!

失信主体可从“信用中国”网站详情页,找到想要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点击“下载修复申请材料”。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已由系统填好,仅需填写剩余横线空白位置,比之前统一的空白模板,大大减轻了修复工作量,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信用修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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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用修复规定详见“信用中国”网站

修复指引: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yxf/lczy/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指南: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yxf/xf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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