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方案》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在原考核方案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文登区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本办法考核基数为100分,分类考核、有奖有惩。具体考核内容和赋分标准如下:
一、制度机制建设(13分)
1.加强组织领导(5分)。根据机构改革方案,修订完善本部门或本行业加强信用建设的实施意见,未及时修订规范文件的扣3分;适时调整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未适时调整的扣2分。
2.健全制度机制(5分)。制定完善本部门或本行业诚信“红黑名单”文件,规范红黑名单管理,未形成规范文件的扣3分;落实本行业国家、省、市联合奖惩备忘录,制定本部门或本行业联合奖惩备忘录,未制定的扣2分。
3.分类建档管理(3分)。将本部门或本行业加强信用建设的文件通知、活动图片、典型案例、工作总结、新闻报道、红黑名单、联合奖惩、信用应用等证明材料进行分类归档,未分类建档本项不得分。
二、信息数据归集(15分)
4.全面归集信息(10分)。将本部门、本行业在日常管理中产生的信用信息数据,包括基础信息、荣誉信息、失信信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红黑名单信息等,全部归集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保证数据质量准确、规范、完整,应归集未归集的,每有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因不规范或漏项缺项入库率达不到99%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5.强化归集时效(5分)。依照《文登区公共信用信息指导目录》规定,按周、月、季、年等不同周期,及时归集本部门、本行业产生的信用信息数据,应归集未及时归集且未说明情况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三、信用应用奖惩(30分)
6.实施联合奖惩(10分)。依法按程序认定、发布诚信“红黑名单”,当季度未发布、归集又未作说明的,扣1分;全年未发布且未作说明的,扣3分。全面落实行业联合奖惩备忘录,应发起联合奖惩未按时主动发起的,每有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应响应联合奖惩未及时响应的,每有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7.行业信用监管(10分)。全面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出台相关领域信用监管及应用制度,每有一个领域未出台扣3分,扣完为止;深入开展行业信用承诺,未开展的扣3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相关要求,积极开展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未开展相关工作的扣3分。
8.开展信用应用(10分)。深入推进信用应用,通过“威海市公共信息管理平台”核查程序查询50个以上信用主体,每降低10%,扣2分,扣完为止;通过联合奖惩统查询使用信用“红黑名单”事项覆盖率达到100%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出台2条信用惠民措施,每少一条扣2分;至少提供1个惠民案例,未提供扣2分。
四、信用活动宣传(30分)
9.开展“五进”活动(5分)。积极开展诚信建设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场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信用文化教育宣传活动,每年至少组织1次活动,未开展的扣5分。
10.归纳典型案例(5分)。“红黑名单”发布部门和关联响应部门每月至少提供2个联合奖惩有效案例,每少1个,扣1分,扣完为止。
11.强化日常宣传(20分)。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每月至少在县级以上各类新闻媒体(含“信用文登”网)发表反映部门加强信用建设或开展信用应用的稿件2篇,每少1篇扣1分;每多发1篇,加1分(同稿不重复计算),省级以上媒体每篇加3分,本项采取最高标杆法赋分。
五、诚信政府建设(12分)
12.政务诚信建设(4分)。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各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每起扣2分,扣完为止;存在政府承诺未兑现事项未整改的,每起扣2分,扣完为止;发生重大失信事件并纳入城市信用监测范围的,本项不得分。
13.机关诚信建设(4分)。本部门公务人员年内在政务诚信领域未发生违约失信事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有关黑名单。公务人员发生违约失信列入有关黑名单的,每有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14.日常考核管理(4分)。将信用工作纳入本部门日常业务考核管理中,未纳入的扣2分;及时落实区信用中心的统一部署,未及时完成任务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本考核办法由区信用中心根据日常工作台账、平台数据归集、红黑名单发布、联合奖惩发起反馈、新闻媒体网络、现场检查考核以及部门信用档案和总结汇报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具体内容标准由区信用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