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根据文登区《2023年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威文信用办[2023]1号)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为目标,以法律、法规为标杆,以提供信用信息为核心,按照上级部署,切实提高公民及法人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转型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美德信用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常态化信用信息归集制度。依据《威海市文登区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清单》要求,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数据归集工作,由执行局负责归集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人员信息;由刑事审判庭负责归集刑事司法判决数信息;由政治部负责归集本院工作人员基本信息及奖惩信息。
(二)深入推进信用进机关建设。根据区直机关工委印发的《威海市文登区“海贝分—机关信用分”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加强对干警信用管理,建立完善信用档案、定期报送信用分情况,将信用分与干部提拔、发展党员、评先选优等挂钩,确保机关信用分切实起到督促、鼓舞干部积极工作、争先创优的作用。
(三)加强诚信典型宣传。注重正面引导,结合集中执行工作,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集中打击“老赖”,充分利用“文登法院”微信公众号、信用文登网站等宣传集中执行行动,加强震慑力,提高社会对失信行为的认识,促进信用体系的建设。
(四)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定期组织全体干警学习诚信法律法规政策,同时认真学习中央及省、市、区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相关文件,普及信用知识,开展诚信文化教育,提高干警的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通过开展信用建设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弘扬优秀诚信文化和诚信典型。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措施和落实奖惩政策,协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好法院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落实,明确具体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工作人员,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要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履行本部门职责相结合,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履行职责同步落实、相互促进。
(三)强化督导考核。充分发挥考核对推动工作落实的杠杆作用,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目标责任考核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部门分工、职责权限及考核标准,及时对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及重点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定期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