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信用建设水平,不断擦亮“信用文登”品牌,营造畜牧兽医领域诚实、守信、互信的良好环境,根据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威文信用办〔2023〕1号)文件要求,现结合畜牧兽医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市、区级工作要求,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导向,强化工作落实、加强信用监管、加大宣传引导,进一步提升畜牧兽医领域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全力打造“诚信畜牧”品牌。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强化信息归集。各科室、单位依据《威海市文登区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清单》要求,按照“谁产生、谁上传、谁负责”的原则,将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基础信息、荣誉信息、失信信息及行政许可等信用信息数据,安排专人及时归集至文登社会信用管理平台,并全程负责信息的管理。(牵头单位:信用办,责任科室:各科室、单位)
(二)实施联合奖惩。各科室、单位根据《威海市文登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红黑名单”管理制度》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辖属畜牧兽医监管服务对象的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信息评定工作,通过区信用管理平台,依法依规开展信用激励和约束措施,按时向社会发布守信红名单和失信者黑名单,同时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合奖惩合力,加大对守信主体的支持力度和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形成共同发力的信用奖惩格局。(牵头单位:信用办,责任科室:各科室、单位)
(三)做好信用“进机关”。深入推进信用“进机关”建设,持续深化“双报到”活动,开展系列主题志愿服务,在职党员每年从事志愿服务时间达到20小时,志愿服务参与率达到80%以上;建立健全机关干部信用评价标准,明确奖扣分项,将评价结果与干部提拔、发展党员、评先选优等挂钩,确保真用、管用、实用,提升机关信用管理水平;定期收集干部职工表彰奖励信息,上报至文登区信用管理平台,在畜牧系统中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畜牧系统干部职工信用承诺工作,层层签订信用承诺书并向社会公示,确保畜牧信用承诺覆盖面达到100%。(牵头单位:信用办,责任科室:各科室、单位)
(四)抓好行业信用建设。根据制定的《威海市文登区畜牧兽医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畜牧兽医监管服务对象信用承诺工作,对畜牧兽医监管服务对象日常监管情况进行信用打分,评定信用等级,并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措施,倒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做到依法生产、诚信经营;同时,积极探索、总结具有畜牧特色的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牵头单位:信用办,责任科室:各科室、单位)
(五)加强信用宣传引导。不断加大信用宣传力度,实现“人人懂信、个个守信、一起讲信”的目标。各科室干部职工每季度向信用办报送1篇信用信息稿件,生产科技科、服务保障科每月报送2篇,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畜牧兽医工作站每月报送1篇,报送及发表情况将列入部门年度考核。对各科室、单位上报的优秀稿件或典型案例,信用办将争取通过各级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在全系统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全力打造“诚信畜牧”新形象。(牵头单位:信用办,责任科室:各科室、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
一是成立威海市文登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用办公室,信用工作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社会信用中心的沟通交流,切实提高工作精准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成立威海市文登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信用“进机关”信用议事会,中心主任为主任,信用工作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信用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信用议事会要做到时常与区委区直机关工委的沟通衔接,具体负责对全系统干部职工信用信息的采集、赋分、归结、上报及建档等。
三是成立威海市文登区畜牧兽医监管服务对象信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为组长,信用工作分管领导及有关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信用工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要积极协调相关科室、单位,认真做好畜牧兽医监管服务对象的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并根据信用得分情况对其实施奖励和约束。
(二)强化责任落实。信用办公室要细化、量化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并分解到各科室、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畜牧兽医工作站。各科室、单位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落实,明确具体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工作人员,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履行本部门职责相结合,实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履行职责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三)强化督导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推动工作落实的杠杆作用,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机关及各畜牧兽医工作站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分工、目标、职责及考核标准,及时对工作部署的落实及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定期通报。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执行本方案规定,对故意隐瞒实情,编造伪造事实等造成信用信息失真引起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对信息报送不及时影响整体考核的,将依照相关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威海市文登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威海市文登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信用“进机关”议事会成员名单
3.威海市文登区畜牧兽医监管服务对象信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