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扎实推进信用进机关工作
强化建章立制,确保“执信有据”。根据《威海市文登区社会成员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威海市文登区“海贝分—机关信用分”积分管理实行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生态环境系统工作实际,推进完善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信用议事会。严格执行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流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信息采集员征集—议事会认定—集中公示”的程序,客观、公正、全面地采集全系统60名工作人员所涉及到的161条信息,并对采集的信用信息进行认定、录入以及“海贝分”的挂钩计算、申报等工作,最终建立更加完善的信用信息档案。
二、继续推进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在生态环境监管领域继续推进信用应用,将企业的生态环保风险管理指标予以量化分级,按照企业的信用风险状况,对其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根据《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规定,企业划分为“绿、蓝、黄、黑”四个等级。依托“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和“智慧监管”系统,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分级分类监管结果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网站进行公示。
三、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示制度。
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探索扩展到行政强制、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信息等领域,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公示的广度和深度。
四、加强分级分类结果日常应用。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的广泛应用,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失信者“利剑高悬”。
五、配合市、区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配合开展行政处罚信息在线信用修复工作,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一并将《威海市环境信用评价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被处罚当事人及时对信用记录进行核销、修复,在企业履行处罚决定、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作出信用承诺后,鼓励企业申请线下信用修复或通过信用中国线上修复,着力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六、全面实施信用承诺书制度。
依托“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和“智慧监管”系统,明确生态环境信用承诺的适用对象、主要类型及承诺事项、程序及应用,全面规范开展信用承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