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区直机关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按照区社会信用中心统一安排部署,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决定在区直各部门开展“美德信用宣传进机关”活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布置如下:
一、活动时间
活动自3月1日至3月31日。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诚信示范单位和诚信之星表彰活动。各部门在区直机关工委组织召开诚信之星和诚信示范单位表彰大会后,通过主题党日、集体会议等多种形式对本单位“诚信之星”予以表彰奖励,倡树诚信典型,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全面提升“信用文登”品牌知晓度。
(二)加强美德诚信典型事迹宣传。各部门要及时发现、总结主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深挖“诚信之星”典型事迹,选取1到2名诚信度高、口碑较好的先进个人,分别形成文字材料,报送区直机关工委,机关工委将通过公众号择优推送。
(三)开展“晒晒我的信用分”活动。深入开展“信用码上见”推广活动,积极引导广大机关干部下载注册“威海市民卡”“爱山东”APP,将“信用码上见”主页分享到个人微信朋友圈,比一比,晒一晒,营造清风正气、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诚信宣传进机关活动。将诚信政策理论、制度文件等纳入机关干部日常学习内容,重点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 号)、《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 号)以及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文件、政策等。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公告栏、宣传栏、活动室等加大诚信宣传,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信用宣传月”活动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统筹推进“美德文登”和“信用文登”建设的有力抓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自觉把此项活动摆上重要日程,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引向深入、取得成效。
(二)营造宣传氛围。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种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增强宣传活动的感染力,积极推进机关领域美德诚信典型选树工作,选取先进个人典型事迹进行重点宣传,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三)做好工作总结。活动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届时将选取优秀做法进行宣传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