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按照《2023年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威文信用办〔2023〕1号)总体要求, 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心工作,创造性的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压实主体责任,建立信用体系,构建信用文化,建设信用机关,倡导和弘扬诚信的良好风尚,将信用工作贯穿业务工作中,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扎实推进信用建设“提升年”工作的展开,助力美德文登建设。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抓教育引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公务人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定期组织集体学习,通过“三会一课”、党风廉政教育等党建引领信用工作的展开,让机关干部在思想上树立文明意识,定期在机关开展“诚信之星”评选活动,营造浓厚的诚信氛围。其次按照区信用中心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带领大家通过会议、工作群等方式多渠道弘扬诚信正能量,使诚信守信良好风尚在机关中发扬光大。
(二)完善信息采集与归档。依托区社会信用管理平台,为全体工作人员建立信用档案。工作人员每季度按照具体实际提交《信用信息采集申请表》,由办公室负责整理汇总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信息、表彰奖励信息以及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
按照“信息采集员征集—议事会认定—集中公示”的程序,对当事人做出加分、扣分决定前,应公示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扣分决定提出异议的,信用议事会将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进行复核,客观、公正、全面地采集全体工作人员所涉及到的每条信用信息,一汇总上报到信用管理平台,并做好纸质存档,做到“一人一档”。
(三)制定信用评价标准。信用赋分标准按照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制定的《威海市文登区“海贝分—机关信用分”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中的信用赋分标准执行,并保持同步更新;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按照科学合理、群众公认的原则,对信用加分、减分项目进行适当补充完善,补充的加减分项目经区直机关工委、区信用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建立信用奖惩机制。信用等级不达标的工作人员将受限参加干部提拔、发展党员、职称评审、绩效工资年度考核等活动。明确奖扣分项,引导和鼓励信用等级较低的工作人员通过参加公益活动等方式修复个人信用,结合“转作风、提效能。办实事”工作要求,为信用赋能,提升机关信用管理水平的同时,鼓舞干部争先创优。
(五)提升“信用+”服务水平。结合“无为”志愿服务活动及“双报到”等工作安排,深化信用“五进”,不断丰富活动形式,加大信用影响力,让信用带动服务,拓宽信用覆盖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