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统计局2023年度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

来源 :文登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03-30

为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威文信用办〔2023〕1号)要求,扎实做好统计信用建设工作,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强化统计数据质量、规范开展统计执法、落实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制度、加强部门联动做好失信企业联合惩戒等为主要内容的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着力营造诚信统计氛围,优化全区信用环境。

二、主要工作安排

(一)强化数据质量,夯实诚信统计基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一是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和国家统计政令的文件和做法,确保统计工作独立性不受侵犯,各项统计调查工作合法合规。二是加大“四上”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严把统计数据联网直报“入库”关。加强统计数据报送审核,重点对平台数据存在修改值较大、整数修改、反复修改、数据匹配性较差、当月增幅变动异常等现象进行跟进检查,努力实现统计业务全流程、全覆盖的质量管理和控制。

(二)开展统计执法,严惩统计失信行为。严格统计执法公示制度、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积极参加市局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统计执法能力,规范统计执法行为。认真落实《山东省统计局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5%比例对全部在库“四上”单位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纠正有意瞒报、拒报和少报行为,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完整客观。

(三)落实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和《威海市文登区统计行业信用分级管理及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将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信息推送到同级政府信用门户网站,由各级政府信用门户网站将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信息推送至同级联合惩戒部门。

(四)积极推进信用进机关建设。一是加强对统计系统干部职工信用管理,建立完善信用档案,对统计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激励或惩戒,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二是进一步健全信用评价标准。明确奖扣分项,将评价结果与干部提拔、发展党员、评先选优等挂钩,确保真用、管用、实用,提升机关信用管理水平,确保机关信用积分公平公正,切实起到督促、鼓舞干部努力学习,积极工作、争先创优的作用。

(五)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诚信统计氛围。一是加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宣传,组织开展统计人员诚信教育,增强诚信统计意识,培养统计职业操守。二是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拓宽统计普法宣传渠道,把网络平台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阵地,广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着力增强统计法治宣传的厚度。三是坚持统计法律学习常态化,通过开展统计法律知识进党校和专题普法等,切实将宣传工作渗透到统计任务布置、统计数据搜集、统计资料公布等各个环节,引导统计机构工作人员和广大企业统计员诚信做人,努力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局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执法监督科为责任科室,具体负责信用建设管理工作,各科室协助配合,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科室严格对照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规定情形,结合月度数据质量查询、统计执法检查及“四上”企业申报入库核实等日常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查处企业在统计上的严重失信行为,及时报送相关材料;执法监督科根据区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的工作流程认真做好公示工作。

(三)推动工作落实。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报送社会信用建设指标数据。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信用承诺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标准,真正把贯彻落实《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和《威海市文登区统计行业信用分级管理及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作为推进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重要抓手,确保全区统计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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