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全区妇女儿童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22 年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威文信用办〔2022〕1号)等规定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为目标,按照区委部署,通过宣传普及社会信用知识、发挥巾帼信用超市激励作用、实施信用惠民政策等系列方法,切实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努力营造诚实守信良好的环境,不断推动信用文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组织保障
一是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文登区妇女联合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成员,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科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妇联办公室。要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夯实工作职责,明确各部室职责分工,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区妇联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见实效。各科室工作人员要加强工作沟通和业务交流,切实做好信息汇总上报工作,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文登区妇女联合会信用议事会成员,对单位所有人的加减分等事宜进行讨论,由议事会通过后方可进行信用采集与录入。信用议事会由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任主任,班子成员任副主任,各科室科员为成员。信息采集员负责建立公职人员信用档案、机关公职人员信用信息采集、认定、录入以及与“海贝分”的挂钩计算、申报等工作。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完善信用体系体制机制建设。由相关负责人牵头,按照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要求,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责成专人负责将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信息、数据等及时归集上报,并将信用工作纳入部门日常业务考核管理,确保职责明确、运行高效、工作落实到位,真正实现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效果。
(二)做好信用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巾帼信用超市在“精致农家·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中的激励平台作用,在去年建成的巾帼信用超市基础上,摸排更多有条件的村庄建设巾帼信用超市;积极与各单位妇委会合作开展“精致农家·双包共建”活动,丰富信用超市商品,调动村民参与村居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巾帼信用超市的赋分、兑换、档案管理等情况进行督导,切实将农村信用管理转化成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有力抓手。
(三)开展信用“进机关”活动。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将信用建设纳入机关公职人员培训和学习范围,组织区妇联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提升区妇联机关干部的信用意识。建立完善机关干部诚信档案,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明确奖扣分项,将评价结果与干部提拔、发展党员、评先选优等挂钩。
(四)加强诚信典型宣传。高度重视,将诚信建设工作与妇联宣传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结合部门职责,大力开展“五进”活动,努力将诚信建设带到基层妇女组织、社区当中。加强典型宣传,注重正面引导,积极挖掘宣传诚信典型事例,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妇联重要工作日程,与部门职责相结合,切实加强落实,努力实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履行部门职责相互促进、相互提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细化、量化工作目标,明确完成时限和职责分工,并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责成到人。同时,及时汇总上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各种问题,由领导小组统一研判解决,不断提升区妇联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水平。
(二)强化督导落实。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部室分工、工作目标、职责权限,及时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的落实及重点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定期通报。
(三)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本方案规定,对故意隐瞒实情,编造伪造事实等造成信用信息失真引起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对信息报送不及时影响整体考核,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