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本单位诚信文化,加强本单位工作人员信用管理,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全面落实机关信用建设各项工作,根据《威海市文登区社会成员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对照国家、省、市、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纲要和阶段性目标,大力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建设,加快推进机关信用体系建设。
二、工作目标
倡导和弘扬诚信的良好风尚,建立和规范机关信用制度,提升机关信用管理工作水平,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工作队伍,打造“知信、用信、守信”的信用氛围,助力“信用文登”建设。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公职人员诚信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公务人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加强公务人员信用知识学习,提升公务人员信用意识。围绕诚信主题,广泛开展“诚信服务、执政为民”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使诚信守信良好风尚在实践中发扬光大。
(二)建立完善公职人员诚信档案。依托区社会信用管理平台,为全体工作人员建立信用档案。整理汇总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信息、表彰奖励信息以及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统一汇总上报到信用管理平台,并做好纸质存档。
(三)制定信用评价标准。信用赋分标准按照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制定的《威海市文登区“海贝分—机关信用分”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中的信用赋分标准执行,并保持同步更新;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按照科学合理、群众公认的原则,对信用加分、减分项目进行适当补充完善,增加项目总数不超过3条,补充的加减分项目经区直机关工委、区信用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制定信用信息采集、认定和公开制度。
成立信用议事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信息采集员征集—议事会认定—集中公示”的程序,客观、公正、
全面地采集全体工作人员所涉及到的每条信用信息。
安排专人负责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录入以及与“海贝分”的挂钩计算、申报等工作。
对当事人做出加分、扣分决定前,应公示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扣分决定提出异议的,信用议事会将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信用议事会将采纳,并对相关信息作出不采信的决定。
信用信息要经信用议事会讨论通过并公示期满后方可上报。明确社会公开范围、授权查询范围和政务共享范围,保护工作人员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五)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因地制宜出台信用奖励和约束机制,信用分在“诚信优秀”级别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在评优评奖、荣誉申报、职称评审和优惠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信用分在“诚信较差”级别及以下的工作人员受限参加干部提拔、发展党员、职称评审、绩效工资年度考核等活动。引导和鼓励信用等级较低的工作人员通过参加公益活动等方式修复个人信用。
四、组织领导
成立团区委信用议事会(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成员1名,张欣同志任主任,房廷廷同志任副主任,孙颖同志为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