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司法局机关信用管理实施方案

来源 :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9-19

     为弘扬机关诚信文化,加强公职人员信用管理,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根据《威海市文登区“海贝分—机关信用分”积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坚持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相结合,积极倡导和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打造“知信、用信、守信”的信用环境,完善信用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擦亮“信用机关”品牌。

二、适用范围及等级

本方案适用于全体在编人员。个人信用积分采取千分制,默认得分为1000分。依据信用记录和信用积分,对公职人员进行信用评价,分为A、B、C、D四类信用等级。A类信用等级按积分不同,分为A(A+、A-)、AA、AAA三类。AAA为最高信用等级,依次递减,D级为最低信用等级。

其中,A级为默认级别,表示该信息主体无信息记录,或有不良记录但已经修复。

各级别对应的具体分值如下:

(一)AAA级诚信模范级别(1050分及其以上);

(二)AA级诚信优秀级别(1030-1049分);

(三)A(A+、A-)级诚信级别(“A+”级1001-1029分,A级1000分,“A-”级960-999分);

(四)B级诚信警示级别(850-959分);

(五)C级失信级别(600-849分);

(六)D级为严重失信级别(599分及以下)。

三、主要任务

1、建立信用信息采集制度。根据《威海市文登区“海贝分—机关信用分”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司法局工作实际,制定信用信息奖扣分标准,确定信息采取范围,逐条落实责任科室、具体采集员,每月20日前汇总采集信息,经本单位信用议事会评定后确定。

2、建立完善公职人员诚信档案。依托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公职人员建立信用档案。各采集员按照信用信息采集范围,结合科室具体工作实际,积极采集干部职工信用信息,并通过局信用议事会研究通过,统一汇总到区信用平台。

3、加强公职人员诚信教育。将信用建设作为干部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并组织全局干部学习《威海市文登区“海贝分—机关信用分”积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了解信用体系建设的意义和作用,明确信用积分的采集范围和申报流程,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4、信用结果运用。机关信用积分将作为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奖优、发展党员、职称评聘、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对“诚信较差”级别的工作人员,由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对“诚信差”级别的工作人员,由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谈话,营造机关良好诚信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机关信用管理议事会,党组成员刘金库任主任、办公室负责人李春静任副主任,相关科室科长、科员任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和完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科室要根据本方案要求,迅速组织实施,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扎实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

局属各科室及各下属单位根据自身职责细化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目标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督考核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通报制度,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科室或下属单位进行表彰,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1.威海市文登区司法局机关信用管理议事会成员名单

2.威海市文登区司法局机关信用信息奖扣分标准

附件1:

威海市文登区司法局

机关信用管理议事会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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