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2022年度信用工作计划

来源 :文登区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2-08-25

为加强和规范纳税信用管理,进一步推进全局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年度纳税信用工作计划。税务局局设立纳税信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纳税信用的采集、评价、确定、和应用等工作。纳税信用管理遵循客观公正、标准统一、分级分类、动态调整的原则。通过推行纳税信用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规范统一纳税信用管理。

评价结果发布后,对各级纳税人实行如下管理:

一、A级纳税人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措施:

(一)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二)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三)连续3年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四)税务机关协调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纳税人贷款、融资提供税收信用证明服务;

二、B级纳税人,税务机关实施正常管理,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并视信用评价状态变化趋势选择性地提供相应A级的激励措施。

三、 M级纳税人,税务机关实行有限激励措施,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不可进行留抵退税)

四、C级纳税人,税务机关应依法从严管理,并视信用评价状态变化趋势选择性地采取相应D级的管理措施。(不可进行留抵退税)

五、 D级纳税人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三)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四)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五)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六)在组织税收财会知识培训辅导的同时,重点加强对相关税收法律责任的宣传;

(七)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八)对于因直接判级评为D级的,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九)不可留抵退税。

税务局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区其他相关部门建立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机制,推动纳税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联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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