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威文信用办〔2022〕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为目标,以健全规章制度为基础,以记录、整合和应用信用信息为核心,依据财政系统法律法规,将我局职能范围内工作信息纳入我区信用信息系统,建立并完善财政资金使用领域信用体系,切实推动联合奖惩,不断提升我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水平。
二、重点工作
1、做好信用信息上报工作。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业务工作实际,在“信用文登”网站、各级各类新闻媒体上发表反映财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稿件。
2、做好信息归集工作。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数据归集工作,需进行信息归集的科室(单位)将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行政处罚类信息要于产生后7 日内上传至区信用信息平台。
3、在全行业开展信用承诺活动。建立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在政府采购领域应要求市场主体以规范格式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如果发生违法失信行为,自愿接收惩戒和约束。
4、在机关开展信用进机关活动。大力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诚信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凝聚起机关干部实干创新的精气神,推动财政局信用建设高质量发展。
5、根据信用中心下一步要求,做好信用修复、信用应用工作。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局各科室、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确定专人负责,细化职责分工,建立台账,夯实责任,按照区信用中心要求,切实组织实施好财政信用建设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和诚信创建活动,积极推进信用文化建设,培育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信用环境,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财政工作协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