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地方金融服务中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来源 :区地方金融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22

为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推动全区地方金融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省、市、区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整体工作部署,按照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协同共治的基本原则,以强化信用数据管理为基础,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以建立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为手段,建立起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方金融领域社会信用体系,进而更加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能力,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威海市文登区地方金融服务中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任贾红阳任组长,副主任王潇如任副组长,其他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

威海市文登区地方金融服务中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文登区地方金融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推进等工作。

(二)主要任务。文登区地方金融服务中心作为文登区地方金融领域的行业管理部门,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主要任务为:

一是强化数据管理。进一步开展地方金融领域的各类信用数据收集整理,建立信用记录、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机制。

二是强化信用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打击其他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和处置非法集资中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并会同驻文金融监管部门加大对非法集资、非法理财、金融诈骗、非法吸存、披露虚假信息等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领域“红黑名单”制度,实现联合惩戒。

三是强化诚信建设。不断强化地方金融机构的诚信意识,规范从业行为。维护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领域的信用修复制度,开展信用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地方金融机构基于信用信息开发产品,为民营和中小微企业提供更优质融资服务。

(三)职责分工。根据以上主要任务,就机关各科室在地方金融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1、综合科。协调落实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涉及“三重一大”的决策事项;协调机关各科室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在信用中国(文登)网站发布诚信相关案例或事件;做好数据管理、信用监管、诚信建设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督促和宣传推进;密切与区信用中心的日常联系沟通,加强与驻文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合作,推进地方金融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建立各项工作机制制度,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展。(银行保险科配合)

2、地方金融科。负责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行等机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3、资本市场科。负责地方证券和期货业金融机构、全区由政府出资发起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地方金融科、资本市场科在上述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工作具体包括:收集整理相关行业机构信用数据,建立信用记录、信用档案等;配合开展专项治理,制定监管行业机构“红黑名单”;对监管对象开展信用宣传教育,组织信用修复,引导提供融资服务;按要求及时报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配合开展其他工作。

三、其他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领导小组成员、各科室要深刻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

(二)进一步深化行业整治。各科室要结合信用体系建设的开展,完成好信用数据整理,信用监管落实,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尤其是要加强与驻文金融监管部门的协作互动,加强与区信用中心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组织参与和推进落实各项专项整治活动,深化地方金融领域的行业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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