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委区直机关工委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来源 :文登区委区直机关工委 发布时间:2021-12-08

为推进区委区直机关工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互信、和谐的社会信用环境,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年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威文信用办〔2021〕1号)等规定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为目标,按照区委部署,通过宣传普及社会信用知识、建立健全社会信用规章制度等系列管理办法,切实提高各级党员干部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努力建设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完善信用建设长效机制,推动信用文登建设,擦亮“信用文登”品牌。

二、组织保障

一是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区委区直机关工委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区直机关工委书记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科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宣传部。要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夯实工作职责,明确各部室职责分工,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区委区直机关工委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见实效。各科室工作人员要加强工作沟通和业务交流,及时分享信用信息,切实做好信息汇总上报工作,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区委区直机关工委信用议事会成员,对单位所有人的加减分等事宜进行讨论,由议事会通过后方可进行信用采集与录入。信用议事会由区委区直机关工委书记任主任,班子成员任副主任,宣传部工作人员为成员。信息采集员负责建立公职人员信用档案、机关公职人员信用信息采集、认定、录入以及与“海贝分”的挂钩计算、申报等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完善信用体系体制机制建设。由相关负责人牵头,按照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要求,秉承“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责成专人负责将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信息、数据等及时归集上报,并将信用工作纳入部门日常业务考核管理,确保职责明确、运行高效、工作落实到位,真正实现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效果。

(二)做好信用宣传工作。开展各类诚信宣传活动,以“诚信宣传月”为载体,有步骤、有组织、有重点的开展诚信实践活动,将诚信宣传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发放诚信宣传手册、诚信积分兑换生活用品、开展“党建诚信我来说”主题讲座等活动,扩大诚信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应用自媒体、社交软件、公众号等平台做好宣传,同时也要把握好信用宣传的文字审核和内容审查工作,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信用宣传,立好政治站位、发出文登声音,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抓好信用“进机关”活动。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和公职人员诚信教育,将信用建设纳入机关公职人员培训和学习范围,强化日常调度工作,常态化推进“进机关”信用管理系统的管理,加强对信息的统筹管理和运用,将信用建设与发展党员、职称评定、年底考核等直接挂钩。进一步打造信用进机关示范点,选择制度完善、运行流畅、亮点突出的部门单位作为示范点,在全区范围内宣传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以示范作用带动信用进机关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四)加强诚信典型宣传。将诚信建设工作与党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结合部门职责,大力开展“五进”活动,努力将诚信建设带到基层党组织、社区当中。组织开展诚信个人和诚信优秀团体的评选活动,树立优秀诚信典型,开展典型宣讲会,加强典型宣传,注重正面引导,积极挖掘宣传诚信典型事例,发挥典型的的指导示范作用,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努力营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责任人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区委区直机关工委重要工作日程,与部门职责相结合,切实加强落实,努力实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履行部门职责相互促进、相互提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细化、量化工作目标,明确完成时限和职责分工,并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责任到人。同时,及时汇总上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各种问题,由领导小组统一研判解决,不断提升区委区直机关工委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水平。

(二)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督导落实。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照部门职责合理分配至各个科室,强化责任人制度,提高相关责任人的信用建设意识,落实好信用建设督导工作,及时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的落实及重点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定期通报。

(三)坚持结果导向,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本方案规定,对故意隐瞒实情,编造伪造事实等造成信用信息失真导致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对信息报送不及时影响整体考核,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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