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十五条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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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2月10日讯 今天,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确定采取15条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包括推进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再造、大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深入推进“多规合一”“多测合一”等。

       近年来,我省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今年5月,我省出台了《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从全面提升企业便利化水平、着力打通企业难点堵点痛点、精准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着力打造透明稳定的政策环境等方面推出18条政策措施。此次,我省聚焦打造手续最简、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流程,发布15条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助推高质量发展。

       根据部署,我省将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严格规范市场准入管理,推动“非禁即入”落实落地。组织开展“三个全面清理”,即全面清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隐性门槛和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集中清理工程建设、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在市场准入方面对企业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列出台账并逐项明确解决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

       切实降低小微企业经营成本。年底前,分类实施工程担保制度,减轻企业资金占用负担。实行供应商全流程通过电子化方式参与政府采购,确需收取投标和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在工程建设、公路水运工程、水利工程领域全面推行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投标、履约、质量、农民工工资现金保证金。

       大力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对出口转内销的食品相关产品、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化肥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申请和采用自我声明承诺方式的特种设备许可延续换证申请,以及自贸试验区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实行告知承诺发证。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要求外,对“同线同质同标”出口转内销产品,鼓励认证机构采信已有检测认证结果,允许加贴中文标签标识、作出产品安全书面承诺,以自我符合性声明的方式销售,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为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我省将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依托企业诉求“接诉即办”省级平台,构建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对收到的企业诉求1个工作日内启动核实程序,3个工作日内答复,15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或服务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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