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更好地规范政府采购活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区财政局转发《威海市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全区相关单位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该办法主要对参加我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等行为主体进行信用评价,并向社会公开。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心各行为主体需签信用承诺书,对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对自身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遵纪守法及违约责任等作出书面承诺,书面信用承诺将作为财政部门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文登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抓好落实,更好地约束各行为主体在政府采购交易活动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履行承诺,做到诚实守信,用信用保证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宫琳权 孙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