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强化工程招标信用管理

来源 :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登分中心 发布时间:2021-09-02

根据区政府关于加强工程招标监管专题会议精神,强化信用在工程招投标中的应用,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环境。

对所有的工程项目招标,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未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资格条件中明确信用要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安排场地开标。

把信用要求作为评标资格审查条件,投标单位应提供经中国人民银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备案的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并附有信用报告和出具信用报告征信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或《信用评级机构备案证》扫描件。投标人如未按照要求提供,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审查为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做投标无效处理。 (谭宏芳 曲淑伟)


版权所有:信用中国(山东威海文登)
主办单位:威海市文登区社会信用中心
鲁ICP备0500181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