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区水利局加强水利工程防治工作信用体系建设

来源 :文登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07-14

区水利局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鲁政发[2018]17号)、水利厅《关于落实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门职责分工方案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水建函字[2018]1号)文件要求,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加快美丽文登建设,结合文登区水利工作,制定了《文登区水利工程施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2021年,区水利系统各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追责问责。水利主管机关将继续加强对项目法人和各参建单位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排放状况监督抽测工作。对发现使用排放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参建单位,除督促其立即整改外,还会根据水利系统信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动态评价中予以扣分,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扬尘防治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荣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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