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葛家镇卫大姐得知自己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不再需要原户籍地社保机构出具未参保证明,高兴极啦:“这种方式好!要是回云南开证明要来回7000多公里啊,我可以少跑路就把事办了!”
为持续深入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提高社保服务效率,今年以来,文登区居保处将信用机制引入参保登记手续办理中,户口从外地迁入人员,不再需要提供原户籍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未参保证明,只需要本人在办理参保登记时,书写一份承诺书,承诺自己未在原户籍地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即可在文登区当场办理。随后,由居保处工作人员联系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邮寄“协查函”,取得本人的外地参保情况。真正实现了群众办事“一次办好”。
区居保处还通过报纸、宣传单等方式,提高参保居民守法诚信的意识,对业务办理时虚假承诺的人员,列入“黑名单”,并提交相关部门,并追究参保人员的责任。
外地参保证明承诺制推行之后,群众不再为缺少证明而来回跑,最大限度方便了群众,同时也提高了工作效率。截至目前,已有75名办事群众享受到了外地参保证明承诺制服务带来的便利,受到参保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