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三包”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8-10

  你知道“门前三包”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了吗

   

  建设精致城市离不开精细的城市管理。“门前三包”责任制作为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载体,作为政府部门、沿街企业、经营业户、市民群众等多元主体参与城市治理的重要措施,作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抓手,在推动城市更加宜居、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幸福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门前三包'是指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其中,包卫生,即做到门前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无油渍或严重积尘,卫生设施完好整洁,无破损;包绿化,即协助绿化管理部门管护好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及时清理门前花坛内的垃圾杂物,不攀树折枝,不采摘花朵,不得在树干、树枝上钉钉子和乱挂杂物等;包秩序,即禁止乱挂晒、乱占道、乱堆放、乱张贴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对其他行为人的乱停、乱靠、乱摆摊设点、乱挖掘等影响城镇容貌秩序的行为有监督、劝说和举报的责任等。

  违反“门前三包”,给予信用“扣”分

  《威海市文登区社会成员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规定,行政相对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作为失信信息每次扣信用分10-50分:

  1.未按规定要求做好责任区内卫生保洁、清扫积雪等“门前三包”工作,以及不配合综合整治等的,扣10分。

  2.处以行政处罚的,最高可扣50分。

  《威海市文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信用管理及星级评价实施办法》规定,行政相对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作为失信信息每次扣信用分5-20分:

  1.不履行责任区卫生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照规定倾倒垃圾、污水或者粪便的,扣5分。

  2.城镇道路两侧经营者未按规定引导和规范门前车辆有序停放的,扣10分。

  3.对他人损害责任区内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未进行劝导、制止或举报的,扣10分。

  4.擅自在城镇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张贴、张挂宣传品,或者利用实物造型、悬挂物、充气装置等载体设置宣传品的,扣20分。

  5.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户外广告或门头牌匾,或者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灯箱广告以及其他宣传广告牌匾的,扣20分。

  6.城镇道路两侧的经营者超出门窗或者外墙摆卖商品的,扣20分。

  7.处以行政处罚的,最高可扣50分。

  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给予信用加分

  《威海市文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信用管理及星级评价实施办法》规定,行政相对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作为守信信息每次加信用分10分:

  1.参与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活动创建等表现突出的,加10分。

  2.积极帮助执法人员劝阻违法违规行为并取得整改效果的,加10分。

  3.实施其它有助于城市管理活动行为的,加10分。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门前三包“履行情况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并记录在案,对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据《威海市文登区社会成员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将其违法行为作为负面信用信息予以采集,并上报区社会信用中心录入“区社会信用管理平台”, 扣减一定的信用积分。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将推送至区社会信用中心列入信用“黑名单”,发起联合惩戒。

  温馨提示: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应携手共建共享共治。

  


                                威海市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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