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助力文明城市建设,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制度。见下文。
威海市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创建
全国文明城市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制度
局机关各科室、执法大队各执法中队、城市综合管理指导中心:
根据区委区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工作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威海市文登区社会成员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关于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实行信用正向激励和负面惩戒措施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促进城市管理长效化、精细化,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守信激励行为机制
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对符合条件的行政相对人,除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外,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的,如其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应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执法局窗口)
二、建立健全失信惩戒行为机制
1、各执法中队在城市管理过程中发现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占道经营、乱贴乱画、乱倒垃圾、噪音扰民、露天烧烤等各类违法行为要马上立案查处。(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各执法中队和城市管理指导中心各巡查中队)
2、对各中队查处的违法行为相对人,依据《威海市文登区社会成员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威海市文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信用管理及星级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扣减当事人一定的信用积分,并上报区社会信用中心录入“区社会信用中心管理系统”,记入信用档案。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将推送至社会信用中心列入信用“黑名单”,发起联合惩戒。(责任单位:法制宣传科)
三、建立健全群众投诉、举报按时办结机制
对群众举报的重点、难点问题,案件处置督办科要督促各执法中队认真解决,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对办结的每一个实名举报件进行电话回访,做到事事有回复,件件有回音,提高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案件处置督办科)
四、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
要加强对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宣传教育,对严重失信行为予以曝光,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形成全社会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责任单位:调研宣传科)
五、积极参加创城志愿者活动
广大干部职工要以高度的热情,积极参与到创城活动中来,上班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下班时间主动参加志愿者,开展道路文明引导、环境维护、创城宣传等创城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执法大队各执法中队、城市综合管理指导中心)
威海市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