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 助力企业开工复工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6-24

  推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 助力企业开工复工

  为推动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效能,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要求,5月29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2020年本)的通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行业实行豁免、告知承诺制。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22大类47小类行业实行环评豁免管理,对于满足《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2020年本)》条件的建设项目,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或备案手续。

  2020年10月底前,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18大类46小类行业纳入告知承诺制审批,推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主动一次性告知环评审批办理条件、标准、申请材料和需要履行的法律责任。申请人在提出环评审批事项办理申请时,同步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环评审批窗口对提交的要件规范性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受理后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按照以往常规流程,从送审环评到获得批复至少需要5个工作日,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后企业在送审环评后可在2个工作日内获得环评批复。

   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和环评豁免制度,显著提高了审批服务效率,有力促进了疫情期间企业开工复工。下一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将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实行承诺制的项目环评严格进行技术复核,确保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为生态环境部门监管和企业正常运行提供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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