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信息员采集员工作守则

来源 :文登区社会信用中心 发布时间:2020-06-23

为引导信用信息采集员(以下简称信息采集员)更规范、更顺利的开展工作,扎实推进村级层面信用管理,更好服务农村社会治理,特制定本工作守则。

一、负责宣传区、镇及上级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法规政策规定;

二、认真学习本村村规民约及信用信息标准;

    三、掌握网格区域内村居民基本信息、做到实时更新;

    四、对各种采集的信用信息要进行核实,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准确,采集信息时需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及采集标准;

五、每月月底前汇总采集到的村居民信用信息并向信用管理议事会汇报;

六、负责发放信用信息采集、认定文书,并对村居居民的失信行为进行提醒,督促其及时更改;

七、做好村居居民和村居信用管理议事会之间的沟通协调;

八、负责宣传诚信典型、好人好事,传递正能量;

九、承担其它信用建设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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