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馆里集中学习了《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后,广大干部职工深刻意识到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坚决以诚信为本开展各项工作。
财务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局党委工作规则、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财务管理规定等制度。杜绝弄虚作假,设立账外账、小金库。在办理每笔报销业务时,必须取得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经手人、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予以报销,做到账目规范、票据完整、手续完备。
预决算工作中,坚守底线,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认真仔细填报预决算,不夸大伪造金额。在预算绩效事中控制中,将落实预算指标贯穿始终,严格预算执行,加强过程控制,事中分析,事后监督考核,杜绝超预算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