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科技从业人员的管理。明确科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鼓励从业人员加强业务学习,遵守操作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建立从项目前期资格审查、项目申报、项目审查评审到后期验收的全过程监管机制,落实科研诚信制度,设立风险防范机制,强化科技局工作人员、企业以及专家的诚信意识。
二是建立科技信用承诺制度。向企业、高校、专家学者广泛宣传科技信用承诺制度,提高他们对科技信用承诺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推动企业、高校、专家学者遵守科技信用承诺制度。提高科技领域相关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和公平性。对于将要申报的人才项目,要求企业及专家签订信用承诺书,并进行存档备案,定期对相关项目申报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反科技信用的行为。
三是设立信用奖励机制。对于获评省奖及入选各级人才项目的企业、专家进行信用加分,享受信用优惠政策,提高专家及企业开展信用建设的积极性,提高申报项目的质量。同时定期对相关企业开展信用核查,确保信用信息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