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进一步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困难群众就业职责,有效防范就业补助资金发放风险,区人社局不断强化信用监管,切实保障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实现质效齐升。
做好重点人群备案。要求各镇街按要求重点审核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资格,符合条件的镇街研究通过后报区人社局备案;公职人员、镇街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得纳入安置范围。上岗人员签署《个人承诺书》,本人对自身报名资格进行信用承诺;加强人员动态管理。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动态管理机制,每月补贴提报前定期进行数据比对,坚决杜绝工商注册法人、财政供养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退休等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对不符合条件人员由镇街负责退出、清退,对违规享受补贴的及时追回,实行岗位与人员的“双实名”管理;合理规范考勤。要求各镇街严格考勤制度,由公益岗本人在纸质版考勤表签字;严审考勤表,杜绝伪造考勤记录;规范请销假手续;对在岗人员进行细致摸排,落实监督检查,核查是否存在冒名顶岗、人岗不匹配、挂名领报酬等情况,如存在问题列入公益性岗位失信名单。
在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过程中,区人社局不定期采取实地核查、个别座谈、电话抽查等方式,重点围绕上岗流程、资料存档、日常管理、考勤考核、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方面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停发追缴涉事人员补贴、镇街整改检查等措施予以查处。
下一步,区人社局将继续强化对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信用监管,不断完善和优化公益性岗位管理质效,切实发挥公益性岗位在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