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区宋村镇开展《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12-18

      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为山东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宋村镇积极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提高党员干部诚信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精心组织,全面学习。宋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党政班子成员集体学习《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并对我镇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以《条例》的颁布施行为契机,把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切实把《条例》规定的制度和责任落到实处,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对《条例》进行学习,要求干部增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信用体系建设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群众提高信用意识,守信重信,维护良好信用记录。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宋村镇政府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条例》全文,并对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使广大干部群众更加直观地了解《条例》内容。在政府办公楼内制作了诚信文化墙,积极宣传诚信的重要性,倡导“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价值导向。通过电子屏、宣传横幅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地对《条例》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信用体系建设氛围。

      三、结合融入,形式多样 。宋村镇政府积极响应上级要求,组织全镇青年干部开展学习贯彻《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征文活动, 要求青年干部围绕学习《条例》的心得体会,结合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切身感受,探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各村在党员、村民代表会议上对《条例》进行宣传和学习,大力宣传信用体系建设,党员和村民代表要带头“知信、守信、用信”,提高信用意识,弘扬诚信理念,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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