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区人社局坚持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一是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印发了《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通过文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向签署本备忘录的其他部门和单位提供社会保险领域相关失信用人单位信息,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限制招录(聘)失信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失信企业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增加社会保险监督检查和稽核的频次、限制失信企业参与社会保险业务合作项目等。
二是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共享,依靠区政府政务平台与威海市殡葬系统联网,在本系统外部建立了待遇领取人员核查比对工作机制,加强了与其他区市间的信息互换,做到及时暂停死亡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极大地降低了社保待遇冒领等失信事件风险。同时积极与区政府法制办、政府法律顾问沟通衔接,全面理顺完善包括追缴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处罚以及启动司法程序在内的整套工作流程,对经多次说服教育、催缴拒不清退冒领待遇的人员,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联合惩戒系统上传失信人员信息,对其实施联合惩戒,有力地维护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稳固。
三是强化社会保险领域的信用监管,严格开展审计稽核、费用审核、养老金核查等基金监管工作,严格按照“互不相容、职责明确、管办分离”的原则设置岗位,规范经办流程和岗位授权操作,将业务流程、权限控制、授权审批等具体制约规则嵌入一体化业务经办信息系统中,每一个岗位都明确自己的职责边界和程序规范,消除了人为障碍和自由裁量等问题。特别是涉及待遇发放、费率核定等高风险岗位业务,必须经过窗口经办人员初审、业务科长复核、财务审核、主任审批层层把关,实现各项业务环节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制约,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严格把控社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