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诚信文化,推进诚信建设,发挥诚信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擦亮“信用文登”品牌,区委区直机关工委根据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安排,在机关事业单位内开展“诚信之星”评选活动。
评选前期,区委区直机关工委结合各镇街、部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人员数量等方面多维度综合考量,制定“诚信之星”名额分配办法。办法经工委会研究通过,以通知的形式将名额分配情况及工作要求“一对一”传达至各镇街、部门单位。
各镇街、部门单位坚持公正公开,优中选优,在提报候选人名单后,由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对推荐人选先进事迹、信用状况进行综合把关,同时征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虚报情况的,取消评选资格。征求意见期间,根据以上有关部门复函情况,及时与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所在单位做好沟通,更换人选。确定新人选后,再次向有关部门了解其遵纪守法情况,确保推荐出来的人物叫得响,立得住,经受得住考验。
下一步,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将依托“信用宣传月”,广泛动员各镇街、部门单位通过主题党日、理论宣讲等形式,开展向诚信人物学习活动,积极倡树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在机关事业单位内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