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医保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营造诚信守法光荣、失信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近日,文登区医保局依据《山东省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等规定,进一步完善定点机构医保信用评价管理制度,与区社会信用中心联合行文,制定了《文登区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年底前力争建立两定医药机构的信用评定等级向社会发布的工作机制。
本着“事前亮标准、事后亮结果”的原则,对照工作标准规范,将两定机构违规行为问题通过约谈纳入信用管理,定期向社会发布服务情况和违规处理情况,并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以院端医保服务管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内容为重点,形成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创新做法,实行成效评价结果与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约定、年终考核、评先选优等挂钩,促进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
《文登区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实施,有利于构建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息共享、结果公开、结果应用、信用修复等全链条闭环式的信用监管模式,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