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单位信用体系建设,更好发挥典型引领、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进广大干部职工诚信意识,营造良好诚信氛围。按照评选方案要求,区生态文明建设协调中心开展了2023年度“诚信之星”评选活动。
在此次评选活动中,通过向干部职工准确传达评选名额、评选范围、评选时限等相关评选要求,广泛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评选过程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最终推选出一名“诚信之星”。
下一步,区生态文明建设协调中心将充分发挥诚信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动员干部职工能学习诚信典型,争当诚信先进,深入参与诚信建设,共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