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你们是田某的父母吗?”
“是的,你们是……?”
“我们是法院执行人员,田某现在在家吗?”
“他不在家。”
早晨6点45分,执行干警敲开了被执行人田某的家门,田某父母开了门,但表示田某并不在家中。然而这种否认的回答却不能使执行干警信服,办案多年、经验丰富的老执行员知道,“不在家”是被执行人家属最常用的谎言,于是要求进屋检查。
“不是说不在家吗?”果然,执行干警们不费力气便在家中找到了田某本人,一家三口表情悻悻。法警果断将田某拘传回了法院。
2018年4月,苘某委托田某将其名下一辆黑色比亚迪轿车出售。之后田某告知苘某已将车辆以8700元的价格售出,但一直未将售车款交还给苘某。
2018年6月,苘某与田某对车款及其他债务进行兑账确认,确定田某仍欠苘某代售车款8300元。
2018年11月,苘某将田某诉至文登区法院,法院判决田某返还苘某售车款8300元,但田某始终未履行还款义务。2019年7月,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员张斌接手案件后,首先向田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并对田某名下财产进行了查控。但田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张斌多次劝其早日还钱,不要因为区区8300元影响个人信誉,然而田某始终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此次凌晨执行行动中,张斌将田某列入被执行人拘传名单中。
真的被拘传到了法院,田某才终于吐露实情:“我之前因其他纠纷赔了别人20万元,现在实在拿不出这笔钱来,能不能商量缓一缓再给?”
最终,经双方协商,苘某与田某达成和解协议:田某于2020年2月底前还清卖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