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山中队执法队员在夜间巡查中发现,爬山街有业主在人行步道私自砌台阶,环山中队中队长刘新明和队员经现场勘察,其所砌台阶影响市民出行,造成安全隐患,马上与业主联系协调,经教育宣传,其承认了违法事实,并同意由执法中队拆除。同时,加大辖区内信用宣传,积极号召辖区商户居民自行发现拆除违法建设,为主动拆除的主体进行信用积分奖励,以信用为抓手打通违建拆除最后一公里。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健全治理工作机制,构建全覆盖、网格化的违法建设防控和治理体系,强化社会信用管理,对拒不拆除的违建人员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将进行信用联合惩戒和约束机制。推动形成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抵制违法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曹玉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