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扶持区内科技型企业发展,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经区政府同意,对科技型企业、信用高的企业贷款给予贷款额1%的利息补贴,且贷款额低于1000 万元(含1000万元)的,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超过当期贷款基准利率的20%;贷款额在1000 万元以上3000 万元(含3000万元)以下的,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超过当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0%。
2020年共有12家企业享受该补贴,补贴共计137万元。该政策有利于加快推进我区科技型企业发展,有效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贵的问题。并且通过政策的推行,可以有效的促进我区企业信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