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生态环境分局结合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以企业环境信用赋能“放管服”改革,创新服务模式与监管方式,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与生态环境监管深度融合。
根据《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生态环境分局制定新型监管模式,企业环境信用按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分为4个等级,依次以绿、蓝、黄、黑4种颜色标识,绿色为最高等级。根据“四色”等级实施日常分类监管,对诚实守信者“无事不扰”,鼓励企业守法经营;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倒逼企业提高治污能力。
生态环境分局计划把环境信用嵌入审批流程,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全面改进服务方式,将信用信息、信用承诺嵌入审批流程,开辟“容缺”便捷受理通道,企业环境信用良好的申请人在申办服务事项时,申请材料有欠缺或存在瑕疵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先予受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企业。对于信用优秀企业主动靠前服务,安排专人提前介入,为建设单位做好技术咨询服务,指导企业优化新建项目选址、生产工艺、环保措施等,切实保障建设项目及早落地。
为提高执法精细化水平,生态环境分局创新执法模式,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将企业管理规范、污染治理设施先进、遵章守法无处罚的模范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非现场检查清单,健全激励机制。通过实施正面清单制度,提升了差异化执法监管的精细化水平,使信用评价成为企业发展的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