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公平公正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来源 : 文登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1-19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各方主体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区财政局转发了《山东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政府采购负面清单适用主体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禁止行为主要包括设置资格条件、制定采购需求、设置商务条款、设置评审因素、评审过程中、采购执行中、合同签订及履约支付。其中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禁止行为有32项,对评审专家的禁止行为有4项,对供应商的禁止行为有6项,通过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制定,我区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更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