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区加强政府采购信用管理

来源 :文登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1-19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纳入信用负面清单管理,对违法违纪行为情节严重,列入区级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失信“黑名单”(以下简称失信“黑名单”),并作为联合惩戒对象向社会发布。

  政府采购供应商存在失信行为的,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至3年;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在移出前取消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资格。

  财政预算管理单位作为采购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在不影响单位正常运转以及事业发展的情况下,缩减其政府采购预算规模2年,情节严重的缩减其政府采购预算规模5年。

  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失信行为的,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1至3年;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在移出前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存在失信行为的,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1至3年;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在移出前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资格。

  通过加强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使政府采购活动更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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