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严格把关,进一步加强在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和资金拨付审核,打造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市场环境。
在项目招投标时,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经中国人民银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备案的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并通过区社会信用中心审核,方可具有投标资质;在项目建设时,要求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组织施工,使用的原材料、中间产品、设备等必须符合质量设计要求,严禁出现以次充好等不诚信行为,严格遵守工程质量终身追责制。同时,要求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做好隐蔽工程观察记录,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多种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监理记录;在拨付资金时,区财政局严格审核相关报账资料,规范资金拨付流程,经欠税及信用查询符合拨款条件后再拨付资金。(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