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充分提高张家产镇社会基层综合治理能力,拓展张家产镇信用体系治理模式说明,计划就镇村信用资金管理、“五色管理法”实施推进、“信用+调解”工作模式三方面进行推广,将基层综合治理同基层信用体系建设有机结合。
一、村级层面
贯彻落实信用“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实施方案及“信用+惠农措施”镇级信用体系建设办法,将辖区内村级信用制度建设及村级信用超市打造同基层综合治理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村委在基层治理过程中的引导地位,通过镇级信用制度对社会治理进展较好的村进行奖励的方式,正向激励村集体、村民对投身社会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引导辖区范围内群众舆论导向,提升群众对镇级工作推进认可度,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氛围,降低所在区域内不合理不文明的行为群众基础。例如:可对连续多月无热线或关键节点未发生信访事件的村,以信用资金的形式按所在村户籍多少拨付信用资金,用于补充村级信用超市货物,并按一定比例,将部分奖励资金以镇级信用积分的形式均摊至该村所有常住户人口,群众积累相应分数后,可于固定时间节点前往镇级信用超市兑换物资,真正将信用体系建设同社会基层治理相结合,从源头削减热线、信访等社会治理问题滋生土壤。
二、专业队伍层面
依托综治中心“五色管理法”及镇级信用体系建设,充分调动村“两委”干部、兼职网格员、村协管员、人民调解员、志愿者主观能动性,将矛盾化解处置同村网格工作联系,发挥各村志愿服务队伍中人民调解队伍的作用,将基层各类治理问题化解在村,化解在镇,避免出现热线、信访等问题上行现象,对确实无法由村级解决的,提前预警上报,从而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力”。例如:可以网格员每月上报非简易事件、先行发现事件以及信用志愿服务队伍上报内容等为基础,由镇级统一把关审核调控后,按对应化解或预警进展,以镇级信用积分,对相关人员进行额外奖励。
三、具体事件处理层面
对经村级前期化解后,仍存在矛盾纠纷的村级历史遗留问题及已拨打过热线的难点痛点问题,以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排查工作为突破口,贯彻落实区司法局“信用+调解”工作模式,加强镇综治中心同镇派出所、司法所等专业部门联系,根据问题涉及层面进行分解,充分调动各领域人员能力,对各重要节点,村级、企业、双管部门、人民调解员、普通村民等社会各界力量可根据各自擅长领域促进相关问题解决,若问题确实解决可根据贡献大小,由镇级给予相应人员镇级信用积分奖励,以此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投身社会基层综合治理过程。例如:涉及群众同群众、群众同企业等因私人矛盾纠纷产生的热线问题,可调动镇司法所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介入,各分管领导可将涉事双方约至镇司法所按规定程序进行现场调解,调解完成的,可确保群众满意度,调解未果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出具调解结果情况书面文件后,可申请列为不合规诉求,从而有效提升我镇热线满意度及问题解决率,对在相应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镇级可通过镇级信用积分的形式,进行适当正向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