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是人社部门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重要内容,威海市文登区以“信用”为抓手,打造品牌调解室,通过“人民调解+信用”的方式,充分发挥信用警示、联合惩戒作用,柔性化解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探索新型多元化调解方式,成果显著,真正做到“服务不缺位、争议不激化、矛盾不上交”,为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与和谐劳动关系共同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2019年11月1日,威海市文登区率先在全省组建成立第一家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初期,主要的业务是与人民法院对接,化解企业与企业之间矛盾纠纷。后期,根据工作需要,2021年5月14日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威海市文登区铸信调解服务中心。
2021年7月该中心与威海市文登区劳动人事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劳动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多元市场化,以信用促调解。自2021年7月19日仲裁委正式推送第一起调解案件以来,至2022年6月底,共调解劳动争议158件,成功115件,调解率72.78%。
主要经验做法:
1、快捷简单,时间短,方便企业与职工。申请人到仲裁提交申请时,工作人员征得申请人同意后将案件转为调解建议案号,通过微信、钉钉等媒介传送给铸信调解中心,中心积极组织双方以电话或见面等方式调解,案件调解过程只需3至5天。
2、将信用贯穿调解全过程。调解过程中,铸信调解中心除严格遵守劳动人事调解相关流程和规定外,将信用体系建设融入到调解全过程。一是信用提示:提示参与调解双方必须提供证实有效材料,并予以承诺;二是信用警示: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会发出《失信违约警示函》以警示对方积极履约;三是信用公示:当事人拒绝履行协议内容,铸信调解中心将失信信息报送区信用中心,通过区信用管理平台及第三方征信平台向全社会公示;四是信用惩戒: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司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后被申请人不履行或部分未履行,又阻碍法院执行的人民法院可将失信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惩戒。信用调解四步法为调解工作增加了强力支撑。
3、加强业务指导,促升调解效率。仲裁委在与铸信调解中心对接后,多次上门对该中心调解建设进行业务指导,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同时对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发放宣传资料和业务手册,提升调解员业务水平,在案件推送过程中,互相沟通,高效率、高质量调解案件,提升了劳动人事案件化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