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必行,行必果,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信用是一种无形的力量,也是一种无形的财富,是连接人际关系的重要纽带。当今社会信用档案俨然已成为公民的第二张身份证。《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的颁布,是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个新的里程碑,能强有力地提升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条例明确了社会信用信息采集归集披露、信用联合奖惩、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等内容,为山东信用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条例下发后文登区总工会积极组织机关干部进行学习和培训。培训会上传达了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会议精神、对大会上通过的《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进行详细地解读和剖析,并对社会信息采集和归纳等业务工作进行重点培训。此外区总工会还通过微信公众号、齐鲁工惠APP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尤其是工人团体大力宣传《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鼓励人人学习,让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营造良好的信用社会氛围,为条例的普及和顺利实施提供一定的社会群众基础。
为了推进社会信用系统建设,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完善个人信用信息并对所提供的信用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任何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组织也应及时对所辖人员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和归纳。信用平台运作后,系统管理者应对所辖人员在工作和生活中产生的信用行为进行详细记录和及时更新,并将信用信息纳入到考核办法当中去。将讲诚信、遵法纪、守条例作为日常工作之一,在集体中形成争做诚信人的良好竞争风气。
随着社会信用信息披露工作的持续推进,一方面方便社会公民通过平台网站、移动终端,服务窗口等方式自主查询个人的信用信息;另一方面以条例为准绳,对个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组织等信用主体的社会化行为形成了一种有形的约束。条例明确要求信用信息采集、归纳、披露、使用、管理过程中要加强社会信用信息安全防护,完善社会信用异议处理、信用修复、责任追究等制度。与此同时要积极推动信用服务行业规范发展,为信用主体提供方便快捷、独具特色的服务。对于信用服务机构要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护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为积极响应省政府关于“加强信用环境建设”的号召,区总工会倡议在各工会组织中加强诚信文化培训、评选道德模范并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齐鲁工惠APP等形式积极宣传,在社会上树立诚信榜样,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无形,却在潜移默化中塑造无数有形之身,榜样无声,却在悄无声息中润化众生心灵。通过对《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学习,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让诚信变成一种习惯,让守信变成一种生活方式,融入到我们日常生活中。
诚信乃立人之本,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在今后的生活中,要以条例为准绳,时刻谨记诚信的重要性,杜绝失信行为的发生,为社会信用建设助力。与此同时要做条例宣传的传声筒,为身边人普及《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要做到“人人知条例、人人懂条例、人人守条例”。在潜移默化中推动条例的普及和实施,这样中华传统美德在伟大的历史长河中才能代代相传,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