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该《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作为全国第三部社会信用省级地方性法规,《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的颁布,是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个新的里程碑,标志着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必将有力地推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稳致远。”
为做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扩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知晓率,提高社会公众信用意识和参与度,区农业农村局充分利用“文登三农”微信公众号,对《条例》内容进行广泛宣传,为条例的顺利实施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与此同时,为让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到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区农业农村局又组织全体机关干部,由分管领导带领大家集中学习《条例》。
会议强调,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把条例内容切实学好吃透。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一定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品质;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好条例与本部门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条例落地实施。今后,区农业农村局将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把诚信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贯穿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形成重信誉、守信用、讲信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