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文登区消防救援大队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社会面火灾防控新模式,在全市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率先构建起消防监督执法社会信用体系,不断推动和落实消防安全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地激发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实施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监管以来,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及“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普遍提高,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逐步由“要我做”向着“我要做”的方向转变,进一步夯实了“主动防御”的“防火墙”。
一是建章立制。文登区消防救援大队不断探索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监管模式,制定了《文登区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及星级评价实施办法》,明确了信用积分等级标准、“红黑名单”管理、信息采集、评价、确定、修复、发布和应用等多个环节。实施办法规定初始信用分为1000分,星级根据信用积分由高到低分为五星(AAA级)、四星(AA级)、三星(A级)、二星(B级)、一星(C级)、零星(D级以空星表示)六个等级,其中积分在1050分(含)及以上为五星级守信模范单位(商户),积分在599分(含)及以下的列入消防安全领域“黑名单”的为零星级严重失信单位(商户)。因消防工作表现突出,被区、市、省、国家级部门或政府表彰的,消防工作经验被区、市、省、国家级部门或政府以现场会形式推广的等5项为加分项。因受到消防行政处罚的,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等7项为减分项。单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责任事故,或同一单位在一年内累计发生两起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火灾责任事故的,社会单位(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故意拖延不积极整改或者因客观原因暂时不能整改未采取严密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等12项违法情形直接判定为“黑名单”单位。联合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财政局、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等20个部门出台了《关于对消防安全领域失信单位及其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包含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限制参与政府招投标,限制金融贷款等16项惩戒措施;《关于对消防安全领域守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人员开展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包含政府投资补助、项目贴息、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财政资金审批、银行贷款等31项激励措施,对列入“红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实施联合奖惩。
二是强化应用。文登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文登区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及星级评价实施办法》的规定,加大了对社会单位及个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和消防车通道治理在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严格落实制度,目前已有140家单位及个人扣除了相应信用分值,降低了信用等级;对14家列入“红名单”的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实施了联合激励,1家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实施了联合惩戒。同时,大队在7个工作日内将单位及个人信用情况及时上报文登社会信用监管平台,由区社会信用中心审核合格后逐级上报至市、省、国家信用平台进行信用公示,使单位及个人的信用情况能够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查询,真正做到“有信用走遍天下,无信用寸步难行”。上半年组织了2次信用修复培训会,使88家单位及个人的信用得到及时修复。
三是加强宣传。开展消防安全领域信用宣传也是做好消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文登区消防救援大队充分利用网格员、网络媒体、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开展消防信用监管宣传,共组织开展80多场次消防信用监管宣传活动,受教育人员达2万余人,发放宣传材料5万余份,有力的扩大了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监管的影响面,为创造稳定的火灾防控形势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