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区司法局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

来源 :文登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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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3月10日,区司法局召开会议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要加强机关诚信建设。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涉及全局和重大事项实行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保证决策公正合法、科学有效。落实政务承诺制度,切实抓好“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的落实,确保制定的措施和承诺事项如期兑现,取信于民。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除涉及国家秘密之外,各类政务信息均应依法公开。

二要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利用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开栏和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平台开展诚信宣传工作,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和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弘扬诚信正气,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开展诚信主题活动,通过宣传诚信典型,健全诚信制度,强化诚信理念,形成全民自觉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对失信者联合惩戒机制作用,加大失信个人的惩戒和科罚力度,使诚信的人受到社会尊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牢固树立诚信意识、形成诚信习惯。

三要规范法律服务的诚信行为。整顿法律服务市场,严格资格认定与市场准入,强化对注册、法定年检等环节的监管,规范法律服务行为,建立公平竞争、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的运行机制。以“双随机一公开”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为基础,信用文登网为宣传平台,建立诚信档案为辅助,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和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机构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及其人员的查科力度,坚决杜绝出具虚假广告、提供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要推进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信用建设。加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建立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推进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执业人员诚信规范执业加强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学习,建立司法从业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将诚信教育贯穿于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从业人员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

五要完善诚信监督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成立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行风监督委员会,完善信息通报机制和跨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在司法行政机关和各行业协会官网上设立举报投诉邮箱,开通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引入第三方评审机制,综合运用明查暗访、案件评议等多种形式,对法律服务行业的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查纠和整改,加大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科罚力度,支持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协会加强行业惩戒,对法律服务行业违法违规问题零容忍,坚决查科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不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切实维护法律服务行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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